大沥镇大镇社区红卫经济社高质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招标文件补遗书(01号)
大沥镇大镇社区红卫经济社高质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招标文件补遗书(01号)
致各投标人:
现对大沥镇大镇社区红卫经济社高质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及补充,本《补遗书》与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与本补遗书在同一内容有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一、答疑内容
1、问:2021年12月15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省级节能类工法证书是否符合资信标评分标准企业获得表彰情况的加分要求?
回复:工法证书不符合得分要求。
2、问: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佛山市顺德区市政建设工程协会2022年2月11日颁发的2021年度绿色节能环保施工技术示范单位证书是否符合资信标评分标准企业获得表彰情况的加分要求?
回复:区级单位颁发的证书不符合得分要求。
(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价法)-技术明标评分标准-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中“3、造价负责人”修改如下:
1.1、造价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得1 分;同时具有工程造价专业中级职称的,加0.5分,同时具有工程造价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加1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保证金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不变。
2、请各投标人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后缀为“.FSCF”)制作投标文件,因没有使用本补遗书重新生成的招标电子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制作及提交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