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山市电子保函服务支撑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

2021-09-06 15:21  来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各分中心、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佛山市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2部门关于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全面推广应用投标担保有关事项的通知》(佛政数〔2021〕15号)要求,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称“市交易中心”)建设了电子保函服务支撑平台并具备上线条件,于2021年9月6日上线运行。

  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称“交易平台”)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按相关规定选择投标担保的形式。招标人选择接受电子投标保函(保单)的,投标人可以选择电子投标保函(保单)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平台登录已实现对接的保证机构的业务系统办理。具体操作详见《电子保函(保单)业务操作手册》(附件2、附件3)。电子保函应用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的,按照《电子保函应用应急预案》(附件1)进行处理。

  各交易主体在电子保函(保单)业务应用过程中有疑问的,请及时向市交易中心反映,

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3162,技术咨询电话:0757-82026675。

 

 

  附件1:电子保函应用应急预案

  附件2:电子保函(保单)业务操作手册(投标人)

  附件3:电子保函(保单)业务操作手册(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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